Awaken the Giant within

星期五, 一月 27, 2006

基本教义派乱调四弹

黄伟益

回教党全国中委马夫兹最近呼吁回教法庭的法官,应尽快向统治者提呈备忘录,以执行回教徒不准脱离回教的法律。即使法官没有采取这类行动,统治者亦须召开会议,谕令回教法庭制定回教徒不得脱离回教的条例,否则脱教者应判处死刑。

曾任吉打州波各先那区国会议员的马夫兹,最近又以东协回教青年秘书处主席的身分,恭贺在巴勒斯坦首次大选意外获胜的激进组织回教抵抗运动哈马斯。

他认为:“哈马斯的胜利,将能把东耶路撒冷从以色列及美国手中解放出来。”可是,作为巴勒斯坦最大的回教武装组织,其宗旨仍然是要消灭以色列。

作为一个觊觎联邦执政权的政党,回教党竟然支持在暴力冲突中诞生,被以色列、美国和欧盟列为恐怖组织的哈马斯,试问有多少人敢在全国大选中,投予回教党候选人一票呢?

同样地,马夫兹提出脱离回教者须面对死刑的说法,听在许多非回教徒耳中,肯定会吓了一大跳。虽然从早期开始,回教教义就教导任何背叛回教的人都要处死,

须知在马来西亚,至今并未有任何法律允许处以脱离回教者死刑。如果这种只在回教法统治地区实行的法律,有朝一日在马来西亚落实的话,这将会把整个国家引至万劫不复的地步。

尽管如此,最近却有一位女性回教徒,由于马来人父亲与华裔母亲(因为结婚而改信回教)离异后,要求当局允许她脱离回教。可是,竟有一位宗教司语带恐吓,如果她想要脱离回教,就要面对死刑的下场。

前几天,还有一位华裔少妇与回教徒丈夫离婚后,不仅争取不到抚养权,而且至今还未有合法途径脱离回教。她担承这一生人所犯下的两大错误,其一是嫁错郎,其二就是皈依回教。

我例举这些个案,并非旨在描绘回教是个吓人的宗教,而是要说明执政当局应该发布完整的资讯,让人了解回教的教义、皈依回教的好处,以及各方面可能构成的深远影响。

尤其对于一个生下来并非回教徒,但后来皈依回教者来说,他们必须对回教有更全面的认知,并享有在必要时候可申请脱离回教的合法管道。此外,这种脱离回教的行为,不应动辄被界定为叛教,而必须像一些人所建议般处以死刑。

从珠穆朗玛峰登山英雄慕迪在去年12月20日病逝,引发抢尸继而延伸到是否修改联邦宪法的问题,回教党一直都站在反对修宪的立场看待此事。

由于回教党、马来西亚回教青年运动、回教学者协会、回教徒律师协会、马来西亚回教学生协会、马来西亚回教大学生联盟等方面的压力,再加上巫统内部的势力反扑,首相兼巫统主席阿都拉巴达威最终唯有将修宪的念头搁置一旁。

目前最值得关注的焦点,就是回教党在这场反修宪的斗争中,会否越来越偏向另一个极端?搞不好的话,巫统在与回教党的竞争过程中,最终只好被逼向另外一个死角,并将原本标榜开明、中庸的回教路线收起来。

回教党领袖基本上可分为两大流派,其一是以党主席哈迪阿旺、长老会副主席哈仑丁博士为主的基本教义派,另一派则是以署理主席纳沙鲁丁为主的中庸开明派。

在去年的回教党中央改选后,纳沙鲁丁与副主席胡山慕沙等人以高票当选,随后更在党内推动一系列甚得年轻人欢心的活动。这些改变对回教党来说,确实可为回教党赢得不少加分。

可是,趁着慕迪事件继续发酵之际,却有一些类似马夫兹在党内地位不稳、教育背景不高的领袖,继续鼓吹着基本教义派的论调。这对于回教徒或非回教徒来说,都未尝是件好事!


Read more!

高教法案牵系大专法令

黄伟益

高等教育部长沙菲益沙礼宣布政府正草拟国家高等教育法案,并计划最迟在今年6月提交国会通过。这当中包括从现有11项跟高等教育相关的法令,抽取其中的精华以纳入新的法令。

目前,政府仍在检讨1971年大专法令、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2000年玛拉工艺大学法令、1959年移民法令等。然而,各界最关注的问题,乃是政府将如何修废1971年大专法令,赋还大学生享有更大的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空间。

根据负责检讨有关法令的高教部秘书长朱基菲里阿都哈山博士指出,政府不准备废除现有的11项法令,或是将这些法令合并为一。这意味着除了新草拟的高等教育法令之外,其他的法令大致上都会原封不动。

至于例外的个案,就是马来西亚学术资格鉴定法令,将用以取代国家学术鉴定法令;这是因为政府将新设马来西亚学术资格鉴定局,以取代现有的国家学术鉴定局、国立大专和技术学院及社区学院的品质保证组。

几乎每一任的部长在上位后,包括现任高等教育部长,或是以前兼管高等教育的教育部长在内,都喜欢推动立法或是修法的工作。可是,他们始终不敢跨前一步,将所有箝制校园自主、学术自由及学生自治的严刑峻法全面废止。

结果,马来西亚堆积的法律越来越多,甚至一些法律条文在引用时,跟其他现有的法律相互冲突还不自知。很多决策者都几乎陷入一个迷思,以为只要通过立法或修法的工作,就可以将当前的问题一并解决。

不管怎样,对于当局草拟高等教育法案,我认为这是值得鼓励的。在许多先进甚至是发展中国家,例如美国、捷克、匈牙利、挪威、波兰、英国、保加利亚、科索沃、立陶宛、马其顿、俄罗斯、土耳其,都设有高等教育法或高等教育法令;至于克罗地亚设有科学与高等教育法令,拉脱维亚则有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等。

这些国家通过高等教育法令,就足以规范及管治所有国立或私立大专的运作模式,而无须另设类似我国的大专法令、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还有各大学如马来亚大学法令、理科大学法令、国际回教大学法令、玛拉工艺大学等个别的法令。

尽管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管辖国内所有私立大学及学院,可是这些大专还要受到1965年公司法令所约束。这往往会令到一些私立大专的管理层感到难以适从,尤其是在处理一些申请手续时,更被官僚机制玩弄于股掌之间。

高教部长去年7月在国会,还言之凿凿政府不会检讨大专法令,并指这项法令没有限制学生的言论和集会自由。言犹在耳,其副手胡亚桥却在11月宣布政府要成立一个委员会,以检讨有关法令。

为何政府突然间回心转意,主动要检讨大专法令呢?老实说,我很怀疑当局的诚意!如果不是巫统要成立青少年局(Putera UMNO),大量召收18至25岁的青年加入巫统,相信当局都不会急于这样做。

碍于大专法令第15条文的限制,任何大学生不可参加、支持或同情任何组织、政党或职工会,除非获得大学校长的书面批准。为了扫除这些壁垒或障碍,巫统要高教部修改大专法令,可说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其实,除了大专法令之外,私立大专生亦面对同样的困境。根据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第47条文,任何学生不可加入、同情或支持政党、职工会或任何非法组织,或与这些组织建立联系。

如果说这些法令有助于让学生搞好学术,进一步提升整体学术水平的话,试问那些没有类似我国大专法令的外国大学,例如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澳洲国立大学、香港大学,为何在全球200所最佳大学排行榜上,排名比我国的大学还要优先呢?

即使像一些大学,如新加坡国立大学、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香港大学、澳洲墨尔本大学、英国牛津大学、拉筹伯大学所立的大学法,亦找不到像马来西亚大专法令第15条文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第47条文的内容。

由此可见,随着高教部计划草拟新的高等教育法令,这意味着大专法令或是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确实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现在应是时候扩大民间的努力,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直接废除上述两项法令,以赋还大专生享有更自在的学习空间。


Read more!

星期四, 一月 26, 2006

求变的心理素质

黄伟益

来自马来亚大学、理科大学、博特拉大学约100名学生,最近前往首相署提呈备忘录予首相,要求首相阿都拉革除高等教育部长沙菲益沙礼,并且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

整个过程最有趣之处,就是博大学生事务处派来多位“不速之客”,拿着摄影机及相机全程追踪这些学生,可是这些学生并没有退缩,反而以笑脸迎接,令这群人感觉自讨没趣。

如果换作你是这些学生的父母、师长,甚至是他们的朋友,你可能会感到惊讶:为何这些大学生变得如此勇敢?难道他们不担心受到对付呢?如果被校方提控的话,他们随时可能被开除、停学、罚款,或者警告了事!

在这些提呈备忘录者当中,还不乏一些早前被校方提控,而案件至今还未审结的大学生。如果他们再一次遭校方秋后算帐,他们岂不是要加多几项控状,而结果不是更糟糕吗?

但是,眼看着本身大学的校园民主、学术自由、学生自治面貌名存实亡,眼看着政治势力公然入侵校园、一个个学弟妹排队等着被校方提控、每年的校园选举只能选出无法代表个人心声的学生代表,在时代的感召之下,他们最后都选择豁出去了!

若跟一般的大学生相比,这批敢于站到最前线的大学生,无论是心理装备或是素质,都要比其他人还得强。你敢说他们不自量力、自讨没趣,甚至连首相或副首相一眼都见不到,只好让首相署的人事部主任胡再里代为接领备忘录。

然而,对我来说,这根本就是一种进步的体现。他们代表着许多大学生,并履行许多人所不愿,甚至不敢去诉诸的行动。如果没有他们这样做,大学校长滥权、学术水平逐年滑下坡、学生被政治人物牵着鼻子走的局面,难道会有所改善吗?

当年,我们就是以这样的方式一路走来,如今看到有更多的学弟妹,前仆后继地推高整个时代的改革诉求,这何尝不是我们最想看到的吗?在若干年前,有多少大学生敢要首相革除高教部长呢?

虽然面对大专法令的束缚,但只要大家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任何的严刑峻法都无法发挥太大的阻遏作用。然而,要推动废除诞生至今35年的大专法令,并不能只凭着整百人的力量,就要当政者霎时间为您开恩。

根据估计,全国有超过30万名大学生。如果任何一场划时代的运动,能够从今天的100人开始,然后不断地扩大学生的支持力量。只要您能够收集到至少5万人的签名,那么整个局面肯定会有所不同。


Read more!

星期二, 一月 24, 2006

备受误解的历史记忆――参观马大华文学会“20”周年资料展有感

黄伟益

在一个偶然的机遇下,获悉马大华文学会最近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举办成立“20”周年资料展,就立即抽身前往参观。我是在1998年加入马大华文学会,并在翌年竞选学会要职,因此对于马大华文学会在1974年停办,而在12年后获准复办的历史,可说是耳熟能详。

自从离开马大华文学会之后,我鲜少直接关心华文学会近年来的发展,偶尔是通过当中的一些执委知其一二。不过,这次的展览会却让我非去不可,纯粹是要了解当代执委群如何以正确的史学、史观、史德、史识及史才,去处理马大华文学会在复办之前的“前史”,即1962年至1974年的这段学会史。

首先,针对马大华文学会何时成立的问题,当届执委就出现两个版本,其一是现任主席陈勇杰在“20”周年特刊的献词中,直指华文学会是在1962年成立;可是,另一边厢的展览会资料却指华文学会“大概成立于1961至1962年”。

第二点,华文学会自1962年至1974年间,究竟展开了哪些活动?这方面的资料亦相当缺乏,我们只知华文学会初期的活动,跟文学艺术、文学讲座、出版文学刊物有关;在1970年代,则倾向于社会活动,包括举办“春自人间来”、“春雷”大汇演等。

第三点,华文学会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被停办,而如何诠释执政当局对华文学会所采取的行动?针对这点,陈勇杰的说法最有趣,似乎意指整个原因纯粹只是“1974年的误会”!那么,这个误会究竟是指马大华文学会,被当局“误认”为涉及共产党之颠覆活动,还是另有“未出土”的原因呢?

至于政府在1974年12月19日通过国会发表白皮书,应该诠释为关闭、停办、解散、禁止或封杀马大华文学会,当中须有相当明确的定位。如果当初的行动被界定为“关闭”,后续的结果就不应被定位为“复办”,否则很难达到前呼后应之效。

第四点,马大(前任)校长翁姑阿兹皇家教授在1986年12月24日,宣布马大华文学会正式成立时,一再强调这是个全新的马大华文学会。这是否意味着后来的执委,可以完全抹杀所有曾经在1962年至1986年12月24日之前,参与华文学会乃至停办后,而争取复办过程者所付出的辛劳呢?

到底要如何衔接华文学会成立“20”年的当代史、长达12年的复办史,以及大约12年的“史前史”?马大华文学会当届执委及所有涉及20周年资料展的工委,必须给予全体会员、前会员及华社衮衮诸公最满意的解释。

如果为了纪念复办20周年而办“20周年资料展”,这相等于华文学会当届执委集体患上很严重的“历史否定症候群”;如果连最起码的修史工作,亦缺乏对史学思想与道德标准的基本认知,这有违史学的优良传统之嫌。

据知,当吴健南任马大华文学会主席时期,曾经尝试要将华文学会的“史前史”整理出来。至今,不论怎样千呼万唤,都不见“史”出来,反而搞出似公实私、巧伪欺世的“20”周年资料展。如果作为华文学会领导人,始终不敢正面看待这段“史前史”,反而以“1974年的误会”一语概括之,这种治史的态度肯定要不得。

政府方面可能有官方的定位,但是马大华文学会如何看待过往的历史,或者如何整理出“先器史而后文艺”、“善善而恶恶,褒正而嫉邪”,并且具有强烈历史责任感、忠于史实的学会史。如果各造对这段历史的定位有所共识,再来举办马大华文学会史的资料展,亦不会显得太迟!


Read more!

星期二, 一月 10, 2006

政治牵着学生鼻子走

黄伟益

成立于1948年、号称拥有40万名会员的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GPMS),在最近的领导层改选过程中“闹双胞”,结果原任主席拿督苏海米及副主席里查,在敌对阵营分别召开的两场会员大会中,获推选为同一个组织的主席职。

苏海米曾在1995至1999年间担任彭亨州文打区州议员,在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依布拉欣被革职时,曾经一度站在捍卫安华命运的最前线。然而,这个情况只是维持几天,苏海米即反过来叩倒在马哈迪脚下。

尽管如此,当安华在2004年9月获联邦法院宣判无罪释放,随后赴德国医治背痛时,苏海米竟千里迢迢去探望安华。这个消息传回马来西亚时,引起巫统领袖及政治观察家大感震惊。

为了铲除安华的残余势力,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遂通过其政治秘书里查挑战苏海米,企图把苏海米拉下马。毕业于国际回教大学、印裔回教徒出身的里查,其实比首相女婿凯利更早受到阿都拉留意,但其政治仕途一直被凯利所围堵。

如果大家还有印象,当华团大选诉求风波当年闹得轰轰烈烈之际,苏海米挟着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之名,频频发表煽动性言论,并恫言要举办抗议性大集会。可是,如今的苏海米不管是在组织内部,或是未来的政治前途,都陷于四面楚歌的窘境。

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领导权“闹双胞”的个案,最令人惊讶的是,当中的许多领袖竟然都是具有政治背景的人物。这包括担任玻璃市州分会主席的玻璃市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希旦、曾任沙巴州副首席部长的沙州分会主席拿督拉京乌津等。

其他领袖还包括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马六甲州行政议员拿督拉哈曼、森美兰州行政议员拿督查卡里亚,而里查目前还担任巫青甲抛巴底区团副团长。阿都拉在年轻时,亦曾经担任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的主席。

如果把这些人的年龄加上来,少说都有几百岁,试问他们又何德何能去领导一个宣称能够维护马来学生利益的学生组织呢?这里所牵引出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学生组织为何要沦为政治人物的工具,而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正当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领导权难分难舍的时候,1951年出生(现年55岁)的沙希旦竟然自我推举,或由另一个人选即1950年出生(现年56岁)的安南耶谷,接过这个组织的主席职权。

难道沙希旦凭着去年参与初中评估考试,报考阿拉伯文一科获得及格,就足以证明他本身还是个学生,而有资格去领导这个学生组织吗?不管再怎样自圆其说,这些都属于似是而非的理由。

国内有许多的学生组织,包括历史悠久的马来西亚全国回教学生协会(PKPIM)、国家大专生行动阵线(BBMN)、马来西亚回教学生联合会(GAMIS)、全国大专联谊会(IVC),还有新兴的学运组织,如马来西亚青年学生民主运动(DEMA)、马来西亚大专生团结阵线(SMM)等,都不见由政治人物来领导他们。

学生运动或组织最可贵之处,就是要彰显学生个人的主体性,并以学生利益作为斗争运动的大前提。在争取的过程中,学生组织固然可以跟朝野政党或政治领袖交涉、对话,甚至是共同合作,但不至于完全丧失自身的主导权。

当苏海米无法在1999年及2004年全国大选取得出线权时,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在这些年来,就显得没有任何作为。至于里查则希望夺过领导权,巩固个人在政治上的势力,进而取得阿都拉更大程度的信任,并期望有朝一日越过凯利的头上。

无论是苏海米或是里查,我们很明显看到他们如何利用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作为个人的政治跳板,以捞取更大的政治资本。但究其实,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在各大校园,如今是否还占有一席地位,确实值得我们再三怀疑。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