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aken the Giant within

星期一, 十二月 25, 2006

大水灾检视CSR与GSR

黄伟益

最近,在互联网看到一帧摄自柔佛州昔加末甘榜阿都拉的照片。有人愤而挂出一条写着“谢谢私人界救护,靠政府我们死定了”字眼的布条,而其背景刚好是马华武吉武吉思朴支会即将主办“2007年迎新联欢晚会”的宣传布条。

这张照片一图胜千言,所传达出来的讯息非常清楚,就是深受南马大水灾影响的灾黎,对政府各机构缓慢的救灾行动极度不满。或许,由于拯救人员行动缓慢,在家中苦等10余小时,延误救医而被逼丢失人命的郑淑珍,就是最好的注解。

这场突如其来,导致数万人弃家而逃的大水灾,让我们难得有机会检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政府社会责任(Government Social Responsibility, GSR)、政治社会责任(Political Social Responsibility, PSR)与个人社会责任(Individual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R),在这场灾难能否发挥其预期的效用。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对其利害关系人应付的责任。企业除了考虑自身的财政和经营状况外,也要加入其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所造成影响的考量。利害关系人是指所有可以影响,或会被企业决策和行动所影响的个体或群体。

这个概念也可以延伸到政府、政治个体(政治人物)或群体(政党),以及无名小卒如你、我、他的身上。当然,本文的重点在于讨论企业与政府所应尽的社会责任,但不忽略政治社会责任与个人社会责任,在这次灾难中所发挥的关键角色。

当2003年12月发生南亚大海啸,导致我国一些沿岸地带亦遭受海啸侵蚀后,政府就倡议成立内阁天灾委员会,同时建立天灾预警系统。这包括一旦侦测到海啸即将来临,即刻通过手机短讯将消息传遍开来。

然而,政府所建立并启动的救灾机制,根本没有办法发挥到预期的效果,以致拯救行动异常缓慢。更惊奇的是,政府只能够调动80艘救生艇及11架直升机参与救灾行动,这根本不足以应付整体的需求。

要知道这些投入救灾工作的救生艇与直升机,都超出了飞行或川行的时间顶限。若政府不再增派直升机或救生艇到灾场支援,恐怕会闹出更多的问题。即使是有人爬上屋顶招手求救,这些拯救人员竟然视而不见,导致灾黎被逼受困逾20个小时。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一些投入救灾的公务员竟然只是从上午9时工作至下午5时,而另一些被指派参与救灾的公务员则没有准时报到。这种情况导致许多灾黎对政府失去信心,转而向私人界借用船只逃生。

欣慰的是,一些灾民即使眼看着家园被淹没,他们还是不辞劳苦地把其他人解救出来。这种高度展现“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人道精神,让我们在钦佩不已的同时,更让我们怀疑向来标榜爱心政府的社会道德去了哪里?

整体而言,政府的救灾机制出现指挥与运作严重混乱的情况。即使政府为了避免水坝水位达到危险水平,而必须打开水闸逐步“泻洪”,但是当局却没有善用流动通讯公司,在最快时间发送短讯予手机用户,以便让这些灾民尽快疏散至安全地带。

反而是一些报社如《东方日报》提供的快讯服务,在关键时刻发挥了极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其用户群毕竟有限,加上政府所掌握的最新灾情又没有即时传开,灾民就很难作好处惊不变的心理准备。

虽然政府没有善用流动通讯公司的便利,但是这些通讯公司亦是为了盈利考量,没有发挥其应尽的企业社会责任。如果所有的通讯公司都能够联手,并协助政府把最新的灾况发送出去,其实未必会加剧灾黎的恐慌心理,反而能够让救灾行动取得更好的效果。

这次的大水灾除了引发断粮之外,后期还使灾民面对断电、断水与断讯的痛苦。就以昔加末为例,由于担心5架抽水机漏电,国能就决定切断电源。当电源一切断后,就导致滤水站不能运作,而无法供应自来水予居民。久而久之,所有通讯设备将因电源被切断而无法运作。

我们不得不质颖,政府为何要装置一个不但不能防水,而且还会在水灾时担心漏电的抽水机?每当发生水灾时,抽水机往往就能发挥作用,以便把大量的水源从灾区给排掉。但是,这类抽水机不但“英雄无用武之地”,反而还带来更多无可预见的新问题。

尽管各政党包括马华志工团、民主行动党、人民公正党、回教党等,通过各别的号召行动尝试为灾民雪中送炭,或者投入救灾工作的行列中,但令人惊讶的是,竟有一些政治人物选择在大水灾发生时,抛弃灾民到海外去享受一番。

作为政治人物,尤其是有官职在身者如部长、副部长、政务次长或县市议员,即使全年工作劳碌太过辛苦,但是他们总不能“众乐乐不如独乐乐”,结果个个都跑到外国散心去了,留下那些支持他们的选民继续在水里“泡汤作乐”!

更讽刺的是,政府为何宁可拨款6亿令吉予巫统各支部主席,用作推行各项小型的发展计划,却不愿将这笔拨款转作南马大水灾灾黎的赈济金,反而通过国家福利基金拨出区区的200令吉,以及通过社会福利局捐出总值310万令吉的救济品,这难道是政府社会责任的最好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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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十二月 13, 2006

敢问CINA何罪?

黄伟益

在马来西亚,凡是跟“Cina”或多或少扯上一些关系者,哪管是谁对谁错,抑或是纯粹的历史因素所促成,难免都是一种罪过。

最近,巫统格德烈区国会议员阿威仄阿末最近在国会下议院主张将国民型华小的“Cina”改为“Mandarin”,即Sekolah Jenis Kebangsaan Mandarin。

根据其提出的理由,“Cina” 具有种族的含义,意指华人,而非指语文。唯有以“Mandarin”来取代,才显得恰到好处。

即使“Cina”的族群意涵较浓厚,但这绝不能说是错的。至少,华小从来没有将本身定位为华裔子弟的小学。即使其他族群的孩子有兴趣,他们都是来者不拒。

但是,若改用“Mandarin”,亦不见得能够解决所有争论。其实,“Mandarin”乃指中国人所采用的标准中文,但马来西亚则习惯以华文称之。

华文是中文在马来西亚本土化之后的惯称,尽管具有本身一定的特色,但跟中文还是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妙。

除了“Mandarin”之外,一些有心人则尝试以“Tionghoa”来取代“Cina”,殊不知两者的含义并没有任何差别。

数十年来,马来西亚华人习惯自称为“Cina”,华文就称为“Bahasa Cina”、华社称为“Masyarakat Cina”,华校则称为“Sekolah Cina”,似乎没有什么不妥。

就像教育部副部长韩春锦所说,政府一直引用“Cina”作为华小的名称,其实并没有造成任何混淆。因此,没有必要作出更改。

可是,一些有心人却极尽能事,将华语改为“Bahasa Mandarin”或“Bahasa Tionghoa”,将华人称为“Kaum Tionghoa”或“Orang Tionghoa”。

我不晓得“Cina”一词是否很碍眼,以致要活生生地拿掉不可?如果“Cina”一词是马来西亚华人与生俱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拿掉岂不是变得很残忍吗?

其实,采用“Cina”并非罪过,至少现时没有法律禁止我们这样用,甚至在一些官方文献或论著,亦常出现这样的字眼。

只是,当这类词语听在一些人耳中时,却似乎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他们有者甚至表现得很生气,俨如对方犯了滔天大罪似的。

结果,马大中文系就变成了Jabatan Pengajian Tionghoa,理科大学华文学会就成了Persatuan Bahasa Tionghoa,但马大华文学会却称为Persatuan Bahasa Cina。

就从马大与理大华文学会为例,两者虽然属于同一性质,却采用不同的名称,可见一些有心人的不满和疑虑是多余的。

要在国立大学申办任何组织,有关团体的名称都要事先获得校方同意。这就证明Persatuan Bahasa Cina并非单一种族垄断,而是以发扬语文及文化为主的团体。

然而,当博特拉大学华文学会要申请注册时,却面对校方重重阻挠,甚至还祭出似是而非的堂皇理由,即政府不允许大学设立单一语文和文化的团体。

成立单一语文的团体难道有错吗?若是,校方为何又允许成立马来语学会、日本语学会、英语学会、淡米尔语等?

每个团体或组织的出现,都有其一定的市场需求和存在价值。世界人权宣言赋予每个民族享有发扬自身文化的权利,但马来西亚政府却似乎视若无睹。

如果政府只是一味注重多元,却反过来限制单元的生存空间,我不敢想像没有各别单元所构成的多元,最终将呈现怎样的一幅面貌?

所以嘛,许多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都跟人为因素有莫大的关系。同样地,“Cina”之所以变成一些有心人敬而远之的字眼,乃是个人的心理作祟使然。

单凭拿掉或甚至通过立法程序禁用“Cina”一词,其实并不能解决上述所举种种政策偏差的问题。

即使马华文学被称为“Sastera Mahua”,而完全摒弃“Cina”的字眼,但马华文学依然无法挤入国家文学的主流。

许多即使再优秀的马华文学作品,由于其创作语文非马来文,因而丧失参与角逐国家文学奖的机会,更何况是接受提名为国家文学奖得主。

我敢相信即使华小改称为Sekolah Jenis Kebangsaan Mandarin,华小依然面对设备简陋不堪及政府常年拨款不足的问题。

同样地,即使马大中文系被称为Jabatan Pengajian Tionghoa,但这个学系早前还是闹出以华文授课节数严重不足,以及硕士和博士论文不得以华文撰写的问题。

既然“Cina”本身并非罪过,身为华社的衮衮诸公,今后就别再避忌采用这类字眼,甚至要以使用“Cina”为傲。毕竟,这是我们身分的自居,你又是否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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