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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十二月 19, 2005

阿都拉心中的两难

黄伟益

位于首相阿都拉巴达威的威北甲抛峇底国会选区、建校至今59年的峇东仙托新中华小,前后逃过两次险被发展商手持庭令拆除的噩运。至于新中华小会否在新的学年,第三次逃过被拆毁的命运,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

新中华小将被拆除的风波之所以引起各方关注,除了因为这是全国第一宗,发展商通过法庭取得庭令要强行拆校的行动;另一点则是因为新中华小位于首相阿都拉的选区内。如果作为行政首长的阿都拉,都无法阻止发展商执意展开拆校行动,他又如何向所有选民、各族人民,以及所有推动华教工作的人士交待呢?

不管您同不同意,马来西亚基本上还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即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及司法权。自独立以来,每个对政治有所涉略的人都深谙,上述3种权力互相制约、互不干预的特性,就是为了确保没有任何一方,可以独善其身地免受其他机关的制衡,以避免滥权或贪污的事件一再重演。

这起拆校风波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发展商应用司法管道,公然“挑战”行政权“宣示”要力保新中华小的意愿。不管政治领袖搬出什么说词,或者当地村民对新中华小的感情有多么深厚,只要发展商一祭出庭令,谅谁都要退让一步。谁要是敢违抗庭令,就可构成藐视法庭之罪,轻者只须罚款了事,重者甚至惹来牢狱之灾。

为了拆除新中华小现有的校舍,发展商两度向法庭申请庭令并获批准。第一次的拆校行动是在2005年12月2日展开,但是执行当局碍于当地村民的强力顽抗,无法执行庭令而被逼作罢。随之,发展商再于12月13日申请庭令,然后订在12月16日展开拆校行动。

在这之前,槟州首席部长许子根、多名行政议员及国阵州议员,曾多次言之凿凿地表明新中华小的问题已经解决,并保证新中华小不会因为发展而搬迁。可是,发展商一次又一次执意要采取拆校行动,无疑在这些政治领袖的脸上掴了一巴掌,让他们不得不将这些信誓旦旦的保证,全部吞进了肚子里。

眼见发展商的拆校行动即将得逞,槟州民政党在最后一刻组织4人律师团,入禀法庭申请临时庭令以暂缓拆校行动。虽然这道庭令被法庭批了下来,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这只能暂缓发展商第二次取得的庭令。至于第一道拆校令的有效性,至今还未有人尝试去解除或暂缓之。这意味着发展商还是可以动辄采取拆校行动。

要一劳永逸解决新中华小的拆校风波,就直接的办法就是通过司法管道,尝试以最有力的理由去说服法官,撤销发展商之前所获的拆校令。当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论谁都没有绝对胜出的把握。如果法庭的判决对校方不利,这岂不是要新中华小即刻让路予发展商吗?

为何发展商要赶着拆校?其背后动机除了商业利益的考量之外,我们暂且不知有否牵扯其他的因素。根据发展商方面的消息,当局已经给予新中华小3年时间处理迁校问题。然而,司徒尤真校长却透露,校方只是在今年8月19日接获县署来函,告知新校地的土地分割已获批准。

试问,在这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加上校方尚缺少百万建校基金的情况下,发展商以强硬手段要拆除新中华小,这岂不是叫人情何以堪吗?一方面,我们希望发展商手下留情,另一方面则希望新中华小的新校舍尽快建竣,以免新中华小最终在发展商的牙爪之下,被逼变成第二间白沙罗华小原校。

作为首相兼甲抛峇底区国会议员的阿都拉,我们很想问问:您的心中是否还有新中?如果新中还留在您的心中,那么您就应该以本身的影响力,去阻止发展商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避免拆校行动最终得逞。只要发展商停止拆校行动,那么政府所给予的一切承诺,包括如何在最快时间内兴建新校舍,这才会变得更有意义。

新中华小的拆校风波,再一次让我们见识华文教育的发展,在备受国家机关边缘化的情况之下,如今还要捱受政商勾结、在华教伤口上洒盐的痛楚。要如何化解这场风波,政治人物应该显示更具体的诚意,包括拨出巨款加速新校舍的建筑过程,否则大家只是在逢场做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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