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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五月 03, 2006

新闻自由路在何方?

黄伟益

就像往年一样,马来西亚的主流媒体及新闻从业员,并不太热衷于庆祝今年5月3日的世界新闻自由日。尽管如此,我仍希望所有的新闻从业员,都能共同反思今年的世界新闻自由日主题――“媒体、发展和消除贫穷”。

通常,新闻自由似乎跟民主、自由、社会公正脱离不了关系,但是将媒体跟发展还有消除贫穷挂钩在一起,这倒具有一定的创见性。

虽然媒体只是传播及分享讯息的载体,其目的却包括了促进善治、创造机会以便获取必要的服务、倡导问责制和反腐败,并发展既有判断力、参与性又强的公民社会,同时拉近人民与民选官员之间的关系。

此外,媒体还有助于加强基本的人权意识、塑造更强大的公民社会、体制变革、提高政策透明度,甚至还可提高成人的文化水平、加强他们对公共健康的认识。

有鉴于此,媒体及新闻从业员负有很大的使命,去揭发和纠正社会阴暗及不公平的一面,让民众享有更多知的权利,从而推动整体社会的进步。

要是哪一位政界或商界领袖,做了违反社会伦理的事情,例如涉嫌贪污或滥权,或如最近传出婚外恋的英国副首相普雷斯科特等,新闻从业员应采取锲而不舍的态度,将真相告知天下。

不管是主流媒体或非主流媒体,虽然各自选择所扮演的角色及定位认知不同,但彼此的出发点却是殊途同归。可是,主流媒体却总爱以新闻权威的姿态出现,对非主流媒体采取极尽打压的态度,进而打造后现代的“一言堂”现象。

最新的例子就是新闻部指示国营“爱FM”电台,不得引述国内两个网站,即《当今大马》及《独立新闻在线》所报道的新闻内容。这当然只是其中一个例子,主流媒体在更多时候,完全忽视这类新闻网站的存在意义及价值。

根据BBC中文网最近对全球3万8千个读者所作的调查,显示有35%的人最相信新闻网站,其次是报纸19%、电视14%,而广播则占13%。

至于媒体是否准确客观地报道新闻?有高达62%接受调查者认为不总是如此。至于这些媒体对政府和商界领袖是否批评的成分过多?有一半的人选择“不总是如此”的答案。

如今博客盛行,有35%者将浏览博客作为替代的新闻来源。可是,一些博客的命运跟非主流媒体却似乎很相似,而在马来西亚受当政者关注的博客,计有黄泉安的“Screenshots”、拉惹柏特拉主持的“Malaysia Today”等。

虽然马来西亚的新闻从业员,还不致于像其他国家的新闻从业员,必须面对被逮捕、判刑入狱或者死亡的威胁;但是,许多恶法如内部安全法令、出版及印刷法令、官方机密法令、煽动法令,却有如新闻从业员的紧箍咒,让他们不敢轻易逾越雷池半步。

很多人总喜欢将马来西亚新闻不自由的罪名,一概往前任首相马哈迪的身上推。当然,马哈迪在1987的茅草行动中,撤销3家报章的出版准证;在政改运动的高潮时刻,限制回教党的《哈拉卡》党报出版次数;还有命令数本杂志停刊等,这都是难辞其咎的。

这也难怪马哈迪一连3年被国际保护新闻从业员协会评选为“全球新闻自由十大公敌”之一。今天,马哈迪申诉本身发表的言论,被主流媒体刻意所歪曲,让他终于有机会尝到新闻不自由的苦果。

可是,当阿都拉接任首相后,我国的新闻难道更为自由?表面上看似如此,事实上阿都拉控制媒体的手段,比马哈迪更加细腻,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从年初以来,多家报章误登被指有亵渎成分的漫画,导致政府采取严厉行动对付;还有《中国报》与《东方日报》的运作一度不太顺畅,这都跟当政者有莫大的直接关系。马来西亚在全球新闻自由排行榜的排名,甚至挫跌至第152位。

要怎样让马来西亚的新闻更加自由?有人认为,我国有必要成立媒体理事会,以处理所有跟媒体及报道内容相关的投诉。这种建议看来可行,然而在马来西亚的情境下,似实很难顺利地运作自如。

根据全国新闻从业员职工会所展开的调查,有472个会员认为需要,另有152个会员反对成立类似的机制,让公众可以针对不公平或不正确的报道作出投诉。当中,有457个会员支持成立这个组织。

可是,却有高达485个会员认为,有必要废除箝制国内新闻自由的恶法,并以阳光法令或资讯自由法令取代之。这意味着除非这些法律得以废除,不然媒体理事会成立与否,似乎变得无关紧要的问题了,甚至可能变相沦为另一个人权委员会。

我相信许多新闻从业员,对新闻专业还有高度的良知,甚至默默紧守岗位,试图给予读者最全面的资讯报道。

但是,与其让新闻从业员独自面对可能构成的各种危胁,全民仍有必要跟新闻媒体紧密配合,协助揭发更多污吏贪渎的行为,让原本用作发展用途的巨款,继续作为发展的用途,渐而消除国内严重的贫穷问题。

我想,这可能是2006年世界新闻自由日,带给我们最大的启发和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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