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警力比增员更重要
黄伟益
面对日益猖狂的攫夺匪,警方似乎显得束手无策,以致在人人自危的情况下,马青总团不得不成立反攫夺小组,配合志愿警卫团在吉隆坡文良港及旺莎玛珠一带巡逻。
与此同时,民政党亦宣布即将成立治安特别工作队,并动员各分部及区部党员参与警察之友,配合警方联手克服日益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还有,马华彭加兰林丁区州议员刘德贤更建议人人拿起武器自卫!
这种种的反应,反映整个社会害怕攫夺匪的程度,已然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当中有人甚至提出“电子警察”的方案,并建议安装更多的“电眼”,全天候日夜监视在某些地区出没的可疑人物。
然而,马来西亚毕竟不是警察国!我们担心一旦攫夺匪减少或销声匿迹时,这些在城市地区所装置的“电眼”,就会反过来监视一般民众的行踪,进而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
当民众对攫夺匪的冷血行为愤怒、对警方无能深感不满时,警方除了提出我们都能想到的方案,如添购巡逻车、加紧在黑区巡逻、设立专案小组、多派便衣警探出巡等之外,似乎不愿检讨如何重新分配警力,反而还传召参与声讨大会者问话。
结果,全国副警察总长慕沙哈山竟然发表令人不可思议的怪论,指不少匪徒服食新兴毒品壮胆后干案,以致丧失理智而手法暴戾。其实,只要攫夺匪纯心不良、出发点不对,不管有无服食新兴毒品,他们还是会干出丧天害理之事。
每当罪案发生时,许多人总要求政府提高现有的警力。在一些面积宽广、人口密集的警区,若依警员对人口的比率计算,甚至需要增加10倍或更多的警力。若以警队现有10万名成员计算,要在最快时间“生产”至少1万名警员又谈何容易呢?
再说,一名被录取者必须在警察训练中心,接受12个月的基础训练;过后被派至各别警区实习9个月,以及经过长达3年的试用期,长期成为正式的警员。所以,与其耗更长时间增加警力,倒不如先行重组警队现有结构和人员分配更为实际。
根据《皇家警察运作及管理提升特别委员会报告书》指出,在警队9万名成员当中,隶属刑事调查组的警员有6千661人,国内安全及公共秩序组警员有3万3千214人,政治部成员则有6千零26人。
不过,根据我从警队所取得的非正式资讯,其实警队内有三分之一成员隶属政治部(Special Branch),另有5千人属于联邦后备队。换言之,真正负责刑事调查工作,尤其跟缉拿攫夺匪有真正关系的警员并不多。
在刑事调查组的警员,又分为登记处(D1)、刑事记录官(D2)、纠察处(D3)、数据记录单位(D4)、检控/法律处(D5)、技术支援处(D6)、肃毒与反风化组(D7)、研究与规划处(D8)、特别调查处(D9)及国际刑警处。
结果,真正执行巡逻或缉捕匪徒的警员,简直是少之又少。要通过重组警力,增加刑事调查组的警员,那么就应该先向政治部,以及隶属于国内安全及公共秩序组的普通行动部队“开刀”!
如果政治部的实际成员有3万人,这简直让我们除了惊叹之外,还是深感惊叹!政治部跟其他部门的最大不同之处,就是政治部完全属于“政治动物”,专事收集一切跟政治发展相关的讯息,然后通过政治部总监直接向首相汇报。
政治部的角色与调查及防范刑事罪案毫无关连,而且政治部成员在警队拥有很大的权力。既然跟警队维持治安角色无关,我国政府为何不仿效新加坡,将政治部从警队分割出去,并把政治部现有三分之二成员,调至刑事调查组以增援同僚的工作?
新加坡内政部属下内部安全局(ISD),最早乃英殖民政府在1948年成立的政治部。当新加坡在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的政治部合为一体;直至马新分家后,原属新加坡警队的政治部,始在1966年2月17日成为独立的内安局。
除了警队的政治部,我国另外设立的两个情治机构,分别是马来西亚武装部队的皇家情报单位(Kor Risikan Diraja),以及属隶外交部的情报单位。
一旦将政治部从警队分割出来,让这三个情报单位相结合及再重组,再像英国般划分为负责国外与国内情报收集工作的军情五处(MI5)及军情六处(MI6),或像美国划分为中央情报局(CIA)与联邦调查局(FBI),这岂不更有效率吗?
其次,配合1948年马来亚共产党发动武装斗争,政府颁布紧急状态而成立的森林部队(Jungle Squad),除了在1951年改名为森林军团(Jungle Company)之外,还在1953年正式易名为皇家警察野战部队(Pasukan Polis Hutan)。
当马共在1989年放下武器、走出森林后,野战部队就像美国中央情报局在苏联解情后的情况一样,面对失去重心角色而濒临解散的危机。直至1997年10月,野战部队才改为普通行动部队(PGA),即负责边境防范走私及非法外劳入境的工作。
根据警队资料显示,公共服务局批准普通行动部队的成员人数顶限为1万1千166人,而今则有1万零447个成员。问题是既然马共的威胁已不复存在,普通行动部队是否还需要这样多的成员,来执行不比面对马共威胁来得更艰巨的抗战任务呢?
更奇怪的是,当我国面对警力不足以应付日益恶化的攫夺案时,政府竟然还要派250名警员到东帝汶,去协助维持首都帝力的治安工作。所以,警队领导人不懂得分辩轻重缓急,只是苦思如何增加警力,却不思考怎样重组警力,由此可见一斑!
面对日益猖狂的攫夺匪,警方似乎显得束手无策,以致在人人自危的情况下,马青总团不得不成立反攫夺小组,配合志愿警卫团在吉隆坡文良港及旺莎玛珠一带巡逻。
与此同时,民政党亦宣布即将成立治安特别工作队,并动员各分部及区部党员参与警察之友,配合警方联手克服日益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还有,马华彭加兰林丁区州议员刘德贤更建议人人拿起武器自卫!
这种种的反应,反映整个社会害怕攫夺匪的程度,已然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当中有人甚至提出“电子警察”的方案,并建议安装更多的“电眼”,全天候日夜监视在某些地区出没的可疑人物。
然而,马来西亚毕竟不是警察国!我们担心一旦攫夺匪减少或销声匿迹时,这些在城市地区所装置的“电眼”,就会反过来监视一般民众的行踪,进而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
当民众对攫夺匪的冷血行为愤怒、对警方无能深感不满时,警方除了提出我们都能想到的方案,如添购巡逻车、加紧在黑区巡逻、设立专案小组、多派便衣警探出巡等之外,似乎不愿检讨如何重新分配警力,反而还传召参与声讨大会者问话。
结果,全国副警察总长慕沙哈山竟然发表令人不可思议的怪论,指不少匪徒服食新兴毒品壮胆后干案,以致丧失理智而手法暴戾。其实,只要攫夺匪纯心不良、出发点不对,不管有无服食新兴毒品,他们还是会干出丧天害理之事。
每当罪案发生时,许多人总要求政府提高现有的警力。在一些面积宽广、人口密集的警区,若依警员对人口的比率计算,甚至需要增加10倍或更多的警力。若以警队现有10万名成员计算,要在最快时间“生产”至少1万名警员又谈何容易呢?
再说,一名被录取者必须在警察训练中心,接受12个月的基础训练;过后被派至各别警区实习9个月,以及经过长达3年的试用期,长期成为正式的警员。所以,与其耗更长时间增加警力,倒不如先行重组警队现有结构和人员分配更为实际。
根据《皇家警察运作及管理提升特别委员会报告书》指出,在警队9万名成员当中,隶属刑事调查组的警员有6千661人,国内安全及公共秩序组警员有3万3千214人,政治部成员则有6千零26人。
不过,根据我从警队所取得的非正式资讯,其实警队内有三分之一成员隶属政治部(Special Branch),另有5千人属于联邦后备队。换言之,真正负责刑事调查工作,尤其跟缉拿攫夺匪有真正关系的警员并不多。
在刑事调查组的警员,又分为登记处(D1)、刑事记录官(D2)、纠察处(D3)、数据记录单位(D4)、检控/法律处(D5)、技术支援处(D6)、肃毒与反风化组(D7)、研究与规划处(D8)、特别调查处(D9)及国际刑警处。
结果,真正执行巡逻或缉捕匪徒的警员,简直是少之又少。要通过重组警力,增加刑事调查组的警员,那么就应该先向政治部,以及隶属于国内安全及公共秩序组的普通行动部队“开刀”!
如果政治部的实际成员有3万人,这简直让我们除了惊叹之外,还是深感惊叹!政治部跟其他部门的最大不同之处,就是政治部完全属于“政治动物”,专事收集一切跟政治发展相关的讯息,然后通过政治部总监直接向首相汇报。
政治部的角色与调查及防范刑事罪案毫无关连,而且政治部成员在警队拥有很大的权力。既然跟警队维持治安角色无关,我国政府为何不仿效新加坡,将政治部从警队分割出去,并把政治部现有三分之二成员,调至刑事调查组以增援同僚的工作?
新加坡内政部属下内部安全局(ISD),最早乃英殖民政府在1948年成立的政治部。当新加坡在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的政治部合为一体;直至马新分家后,原属新加坡警队的政治部,始在1966年2月17日成为独立的内安局。
除了警队的政治部,我国另外设立的两个情治机构,分别是马来西亚武装部队的皇家情报单位(Kor Risikan Diraja),以及属隶外交部的情报单位。
一旦将政治部从警队分割出来,让这三个情报单位相结合及再重组,再像英国般划分为负责国外与国内情报收集工作的军情五处(MI5)及军情六处(MI6),或像美国划分为中央情报局(CIA)与联邦调查局(FBI),这岂不更有效率吗?
其次,配合1948年马来亚共产党发动武装斗争,政府颁布紧急状态而成立的森林部队(Jungle Squad),除了在1951年改名为森林军团(Jungle Company)之外,还在1953年正式易名为皇家警察野战部队(Pasukan Polis Hutan)。
当马共在1989年放下武器、走出森林后,野战部队就像美国中央情报局在苏联解情后的情况一样,面对失去重心角色而濒临解散的危机。直至1997年10月,野战部队才改为普通行动部队(PGA),即负责边境防范走私及非法外劳入境的工作。
根据警队资料显示,公共服务局批准普通行动部队的成员人数顶限为1万1千166人,而今则有1万零447个成员。问题是既然马共的威胁已不复存在,普通行动部队是否还需要这样多的成员,来执行不比面对马共威胁来得更艰巨的抗战任务呢?
更奇怪的是,当我国面对警力不足以应付日益恶化的攫夺案时,政府竟然还要派250名警员到东帝汶,去协助维持首都帝力的治安工作。所以,警队领导人不懂得分辩轻重缓急,只是苦思如何增加警力,却不思考怎样重组警力,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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